服务提供
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Vision Board Media Services Limited(以下简称“服务提供商”)与我们的客户(以下简称“客户”)(统称为“双方”)签订,涉及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以下服务:
- 1. 数字营销咨询:服务提供商应向客户提供数字营销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 制定营销策略和营销活动
- • 开展市场调研与分析
- • 策划和管理数字广告活动
- 2. 运营管理支持:服务提供商应向客户提供运营管理支持服务,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 业务流程分析与优化
- • 运营政策和流程的制定与实施
- • 项目管理与协调
- • 培训与发展计划
- 3. 客户支持服务:服务提供商应向客户提供客户支持服务,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 处理客户咨询和投诉
- • 提供技术支持和故障排除协助
- • 回应客户反馈和评价
- • 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及分析
- • 编制和维护客户支持文档
服务范围与交付成果
服务提供方应按照约定的工作范围以及双方共同商定的任何其他具体要求,提供上述服务。具体的交付成果、时间表及任何相关费用应在单独的项目协议或工作订单中列明,该等协议或订单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费用与付款条款
客户同意就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向其支付约定的费用。付款条款(包括付款时间表和付款方式)应在项目协议或工作订单中明确规定。若客户要求提供任何额外服务,双方应就费用及付款条款的必要调整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知识产权
任何既有的知识产权仍归各缔约方所有。在本协议项下提供服务期间开发或创造的任何新知识产权均归服务提供方所有,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保密
双方同意将服务提供过程中共享的所有信息视为机密信息。这包括任何专有商业信息、财务数据、客户信息或合作期间获得的任何其他敏感信息。各方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参与服务提供的任何人员均遵守本保密条款。
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服务完成,除非任一方根据本协议所述的终止条款提前终止本协议。
责任限制
对于因本协议或服务提供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服务提供商对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的责任应以客户根据本协议向服务提供商支付的总费用为限。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承担任何间接、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香港法律管辖并依据香港法律解释。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提交香港法院专属管辖。
